日前,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研究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和《天津市畜牧条例》执法检查报告及审议想法情况的报告。
从报告中掌握到,针对审议想法提出的问题,天津市结合市场需求,明确全市畜牧业发展定位,即合理规划畜牧业布局,在环城四区保持现有畜禽养殖规模,不再扩大发展;在外围五区和滨海新区,以大型养殖企业为龙头,以适度规模养殖场为主体,着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稳定畜牧业生产规模,综合研判各畜种养殖实际,进一步确定“十四五”期间,全市生猪存栏稳定在150万头至170万头之间,奶牛存栏稳定在10万头左右,肉牛、肉羊存栏分别达到15万头和40万头左右,蛋鸡存栏保持在1200万只至1400万只之间。
积极构建现代养殖体系,支持农垦康嘉等4个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建设项目;引进新盼望等企业的大型养殖项目落户天津,服务推动13个大中型生猪养殖项目加快建设;利用农机购置补贴、生猪良种补助等政策,改善设备条件,推动中小养殖场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