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婚后的财产不是共有。
2、第一次离婚时,双方将共有财产已经分割完毕,复婚时该部分财产理应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照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到符合法律标准的财产,视为夫妻共有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