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立法律工作者办理见证遗嘱业务的资格审查制度以及明确具体操作规范。基于目前法律工作者执业水平良莠不齐的情况,建议相关部门建立受理该业务的资格审查以及准入备案制度,提高业务受理门槛。另外,应对逐项审查遗产的范围、权属、立遗嘱人的精神状况、是否是真实意思表示、委托手续、遗嘱原件等作出详细操作规范。
2、见证遗嘱应全程录音录像。如果能在见证遗嘱的同时全程有录音录像记录,有利于法院认定遗嘱是否为立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遗嘱见证现场有没有利害关系人以及立遗嘱人的精神状态等事实。
3、建立有政府有关部门主导或参与的“遗嘱库”工作。采用专业等级流程,对一定年龄以上的老人提供免费法律咨询,遗嘱登记和保管等服务,创新社会公共服务,保障遗嘱的有效性,增强公信力、合规性。
4、进一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释明工作。通过开展多种多样的普法活动,对民众进行婚姻继承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进一步提高民众用法律保护自己权利的意识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