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包方拖欠工程款违约纠纷的解决对策这类纠纷中,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的规定,认定建筑工程的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优于抵押权和其他债权。质保金纠纷对策建设工程竣工移交后,承包人按照合同要求应在一年内进行保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