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偷拍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会受到行政处罚。
2、在公共场所偷拍他人并将照片发布在互联网上进行传播,已经涉嫌侵犯他人肖像权;如果还配有侮辱性词汇,就还涉嫌侵犯他人名誉权。受害者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发布者删除照片,赔礼道歉,乃至赔偿经济损失。如果网络平台方面未尽到审查义务或未及时删除,也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3、受害者遭遇偷拍后,如果认为对方行为已经涉及刑事犯罪,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如不构成刑事犯罪,则可以选择民事诉讼维护自身权益。她建议,受害者在起诉前,可以通过公证的方式留存互联网上的侵权内容及信息,避免因对方删除或设为个人可见等操作遗失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