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对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二)在法律的角度来看,没有写还款日期是欠缺了形式要件,只要他本人签订了名字借条或欠条就有法律效力。对于当事人索要欠款不会有影响,还可以随时进行索要。所以借条没有写还款日期还是有效的,不用担心起诉对方拿不回欠款。但是在这里要注意借条和欠条的诉讼时效,别错过追债的最佳时机。
(三)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当事人在出具借条之日起20年内有权利起诉要求还钱。但是第一次主张权利的时候没能实现,再次采取法律途径追债要在此后未能实现之日起3年内,否则过了时效就不受到法律的保护。如果超过了诉讼时效的债务纠纷,可以让借款人写还款计划或催要证明,这样诉讼时效就可以从新的协议订立之日重新计算了,以免失去法律效力。当然要看对方是否愿意配合,不愿意的就要失去了法律保护。
借条没写还款期限的情形,并不会影响到借条本身的效力,根据民事法律的规定,此种情形下,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对方还钱,但是在提出还款请求的时候,需要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