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并没有“诚意金”或“意向金”这一说法,也没有相关的约定。通常“诚意金”是购房人与中介公司达成某一协定,在约定的期限内,中介公司将某一宗业务条件谈妥至购房要要求的情况下,诚意金转为定金由中介公司受托支付给售房人,如果未达到购房人要求或超期,则诚意金退还给购房人。
2、诚意金在我国法律上面并没有规定,是市场的自然产物,诚意金表示买方原意以一定的条件购买,如卖方房价要51万,可能买方只出到50万,诚意金支付给中介公司,由中介公司代表买方去和卖方谈判,达成条件则诚意金转付卖方,变成购房定金。在诚意金合同上通常会约定买方要求的条件和期限,达到条件则成定金,未谈妥则退还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