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毕业证丢了可以到毕业高校开具“毕业证明书”和“学历证明”。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规定:毕业、结业、肄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毕业证丢失无法补办。因为每个学生的学位证和毕业证都有独一无二的编号,而且双证和编号有明确的对应关系。学生学历、毕业信息与双证编号是一起上传到国家学历鉴定中心的。如果毕业证丢失后进行补办的话,就意味着同一个编号对应着两个甚至多个毕业证书,真假难以鉴定,这样在管理上就存在着巨大的漏洞,所以毕业证丢失无法补办,只能到高校开具证明。
如何开具证明?
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待业者提供档案挂靠部门有关证明或介绍信)、个人申请书、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大1寸证件照一张,还要到学校档案馆复印本人的高考录取名册、学籍档案及毕业证书签领表。提交学校复核后就能领取学历证明、毕业证明书。有些学校的流程更为繁琐,要求学生必须在省(市)级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发表毕业/学位证书遗失声明,提交已刊登遗失声明的报刊(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