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风预警信号分为四种,分别以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表示。台风预警信号是有关部门依据相关的法规用来发布台风灾害预警时所采用的预警信号。中国气象局2004年8月16日发布了《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试行办法》,其中把台风预警信号分为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四级。
2010年,中国气象局、中央气象台发布新的《中央气象台气象灾害预警发布办法》,同时废止2007年发布的预警发布办法,新的《中央气象台气象灾害预警发布办法》将台风预警信号分为红色预警、橙色预警、黄色预警、蓝色预警[3],但部分省市根据自己的特点进行分级。
红色预警信号标准是,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达14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橙色预警信号标准是,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黄色预警信号标准是,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10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蓝色预警信号标准是,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8级以上并可能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