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7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3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职工依法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结工伤保险关系:
(1)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25个月的本人工资。前述各项共计44个月本人工资。伤残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本人月缴费工资低于实际工资的,月缴费工资与实际工资的差额部份,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等级后仍需治疗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批准,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