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上可以带油,但只能限于食用油。食用油的燃点比汽油等要高很多,不能算是易燃易爆的东西,并不属于危险物品,但不得超过20千克。而汽油、柴油、煤油、松香油等油类属于易燃易爆物品,是禁止携带和托运的危险品。
火车携带物品规定如下:
1、包装密封完好、标志清晰且酒精体积百分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4%、小于或者等于70%的酒类饮品累计不超过3000毫升。
2、水、花露水、喷雾、凝胶等含易燃成分的非自喷压力容器日用品,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00毫升,每种限带1件。
3、指甲油、去光剂累计不超过50毫升。
4、自喷压力容器,单体容器容积不超过150毫升,每种限带1件,累计不超过600毫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