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火龙是每年农历八月十五(中秋节)的传统民俗文化活动,代表地是广州市白云区石马村、清湖村、平沙村、夏茅村、大朗村、江村村。古时用稻杆扎成龙头、龙身的形状,插上燃着的香,由青壮小伙子赤膊上阵,挥舞舞动。现代以藤草、榕树叶等制成,龙头约50公斤。传说龙象征祥瑞,因此以舞龙的方式,来祈求平安和丰收。是全国各地的一种习俗。
作为一种传统民俗文化,每年中秋节前石马村的有为青年就会准备好龙草(藤草、榕树、龙头铁架、龙须等),到中秋节当天开始扎草龙,一般下午18点前扎好火龙,20点开始拜祭各个祠堂,一般持续到24点左右。
中秋节(舞火龙)是广东省省级非遗,其来源一说与刘伯温号召百姓舞火龙起义驱赶元兵有关,一说与清咸丰年间村民以舞火龙驱赶蝗虫有关。在白云区江高镇、均禾街、白云湖街及周边地区每年中秋节都开展舞火龙活动。
数百年来,这一民俗活动代代相传,不仅成为白云区独具特色的民俗活动,还舞上了全市大舞台,被列入广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