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始于盘锦苇场的建立。关于盘锦苇场名称有两说,一说当年曾拟辽凌、辽大、盘锦3个名字上报中央造纸局,1950年10月经批复圈定“盘锦”作为其名,是根据苇场西部有条盘锦河而定。二说,因苇场位于盘山县和锦县交界处,1950年择两县首字取名设“盘锦苇场”。
盘锦在战国时期属燕国版图,汉末属辽西郡。晋、南北朝时为高句丽占据。唐灭高句丽后,设都护府,不久改为显宁府,元朝属广宁府路。清朝属广宁县。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设盘蛇驿,清末改为盘山厅。中华民国2年(公元1913年)改厅为县,名为盘山县。1948年2月解放,成立盘山县人民政府,隶属辽西省。1954年辽西辽东两省合并,归属于辽宁省。1953年建国营盘山机械农场。1959年改为省直属盘锦农垦局。1966年2月盘锦农垦局与盘山县合并,成立盘锦垦区。1970年7月改为盘锦地区。1975年11月,盘锦地区与营口合并。1984年6月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盘锦市(地级市),归属辽宁省管辖。
盘锦是芦苇的故乡,从社会科学的分支历史地理学和地名学来看,盘锦和芦苇有深刻的历史渊源、必然联系。地名示位导向作用是直接的。历史上盘锦开发的水田也多垦于芦苇塘地,如果说盘锦能在世界属第一的,那就是苇场,闻名世界的辽东湾湿地主要也由苇田组成。芦花作为文化,地域特征比较强烈。意喻简骇,地名示位导向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