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竞赛奖属于奖金。奖金是指对劳动者提供的超额劳动所支付的报酬,是实现按劳分配的一种补充形式。奖金大体上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由于劳动者提供超额劳动,直接增加社会财富而给予的奖励;另一类是由于劳动者提供超额劳动,为增加社会财富创造条件而给予的奖励。
社会主义劳动竞赛是推动企业进步、提高企业质量与效益、提升职工素质、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是现代企业科学管理的有效形式,是以普遍提高企业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为目的的群众性竞赛活动。为了充分激发我区各族职工投身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活力,在促进科学发展,实现后发赶超,建设更加繁荣富裕、和谐美好的大美新疆的伟大实践中建功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凡通过开展劳动竞赛并取得显著效益的企业,应对在劳动竞赛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优秀组织单位进行表彰和奖励,保障职工通过参加劳动竞赛,实现自身价值,获得相应的劳动收益。
各企业应提取劳动竞赛奖励资金。劳动竞赛奖励资金按照不少于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1%提取,列入企业生产成本,具体额度由企业行政与企业劳动竞赛委员会、工会组织共同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