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廉租房,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户籍:申请家庭至少有一人(指家庭主申请人)具有本区常住户籍并居住5年以上;
2.以下必备有效证件之一:
①区民政部门认定并出具的《萧山区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简称《低保证》)
②区民政部门认定并出具的《杭州市萧山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证》(简称《低边证》)
③区劳动保障部门、区总工会认定发放的《萧山区特困家庭援助证》(简称《援助证》)
④《杭州市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住房保障专用)》(上一年度人均年收入在33060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
(其中低保中的残疾人单列户,若家庭户为一人的,无需办理低收入证明;家庭户非一人的,需办理低收入家庭认定证明(住房保障专用))
3. 房产:申请家庭在萧山区内、区外均无房。
详细内容请看>>杭州萧山区廉租房货币补贴申请指南(条件+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