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二手房夫妻过户办理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双方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离婚证明);
3、不动产权证书(原房屋所有权证、原国有土地使用证);
4、明确不动产权利归属的婚姻登记机关准予离婚协议书或者明确不动产权利归属的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
5、不动产测绘资料:房产分层分户平面图(非成套房的提供宗地图、房产分丘图);
6、不动产登记机构按规定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意事项:
1、如房屋上设定抵押权的,还须提交他项权证及抵押权变更的材料;
2、如属委托代办的,需提供委托书(公证委托或在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当面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