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尊老金发放对象(同时满足):
① 南京户籍
② 年满80周岁及以上
南京尊老金发放标准:
80—89周岁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不低于10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
※ 具体发放标准以各街道实际发放为准。
南京尊老金领取流程:
登记:年满80周岁前1个月,由老年人本人或代理人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填写《尊老金发放对象登记表》,并提供老年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南京银行银行卡(折)原件及复印件,由代理人代为办理的,还须提供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述材料的原件,社区核对后当场退回,留复印件。
发放:自满80周岁当月起,通过银行卡(折)按月发放:户籍迁出当月由迁出地发放,次月由迁入地发放;排查失联的老人,当月暂停发放尊老金;恢复联系后,应按原标准补发累计应发金额。
补发:符合领取条件的老年人未按时登记领取的,按原标准限发两年内累计应发金额,老年人已死亡的不予补发。
退出:老年人户籍迁出本市或死亡的,老年人或其家属应及时办理尊老金注销手续:老年人户籍迁出本市或死亡次月,终止发放尊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