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思明区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怎么申请?
特别提醒:2023年度城镇部分计划生育奖励扶助申请时间截至2023年3月31日!
▶申请条件:
奖励扶助对象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户籍在思明区;
2.一方或双方曾经生育子女或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或收养;
3.现存一个子女;
4.年满60周岁。
▶申请材料:
1.户口本;
2.申请人及子女的身份证;
3.结婚证(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丧偶的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4.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
5.低保对象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申请流程:
1.本人申请,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福建省城镇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对象申请表》,交社区居委会;
>>厦门市居居委会地址、电话
2.社区评议及张榜公示;
3.街道初审;
4.区级审核、确认并公示。
根据《福建省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特别扶助制度实施意见》要求,凡符合以下条件的对象可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交材料申请计生特殊家庭特别扶助 :
▶扶助对象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户籍在思明区;
2.193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女方年满49周岁;
4.只生育一个子女或合法收养一个子女;
5.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
6.现无存活子女或独生子女被依法鉴定为残疾(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
注:因丧偶或离婚的单亲家庭男方或女方须年满49周岁
▶申请材料
1.夫妻双方及子女的户口簿、身份证(子女无户口页或身份证的,需提供出生医学证明;子女为收养的需提供合法收养证明);
2.结婚证(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丧偶的需提供配偶死亡证明);
3.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
4.子女伤残(三级以上)的残疾证明或死亡证明。
以上材料均需出具原件供社区居委会审核、复印件报批
▶申请流程
1.本人申请,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思明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对象申请表》一式三份,交社区居委会;
2.社区评议及张榜公示;
3.街道初审;
4.区级审核、确认并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