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镇海区货车区域禁行政策(最新)
为全力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贏蓝天保卫战,进一步改善镇海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浙江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决定对部分区域国III及以下柴油货车采取禁止通行的交通管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通行车辆
国III及以下柴油货车。
因工程抢险、重大民生问题等必须驶入禁止通行区域的,应当取得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并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通行。
二、禁止通行区域及禁止通行时间
(一)老城区禁行区域:自2021年4月27日起,逆时针由“雄镇路—俞范东路—镇宁东路—甬江隧道”等道路构成的封闭区域(包括环线道路)全时段禁止国Ⅲ及以下柴油货车通行。
(二)镇海新城禁货区域:自2021年4月27日起,逆时针由“镇骆路—G329(慈海南路)—北环东路—望海南路”等道路构成的封闭区域(包括环线道路)全时段禁止国Ⅲ及以下柴油货车通行。
(三)镇海庄市禁货区域:自2021年4月27日起,逆时针由“北环东路—G329(东昌路)—镇宁西路—东环北路”等道路构成的封闭区域(包括环线道路)全时段禁止国Ⅲ及以下柴油货车通行。
三、法律责任
对违反禁行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四、其他
镇海区实施的国Ⅲ及以下柴油货车禁行对在本区行驶的外地车辆同等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