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企业职工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政策
遗属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的条件是什么?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其遗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1)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包括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
2) 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
3) 2021年9月1日起死亡的,2021年9月1日前死亡人员按照原政策办理。
遗属待遇领取地如何确定?
在职参保人员死亡的遗属待遇领取地为其最后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含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所在地)
退休人员死亡的遗属待遇领取地为其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
可申领待遇的遗属范围有哪些?
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申请待遇需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1)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因病或非因工死亡遗属待遇及个人账户储存额(余额)申领表》;
2) 遗属的有效身份证件;
3) 江苏省社会保障卡、无江苏省社会保障卡的领取人提供银行卡;
4) 非遗属填报申领表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
5) 在职死亡人员如符合以下情形:①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前参加工作人员;②2012年7月1日前到用人单位就业的转业、退伍军人;③2014年10月1日前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提供职工档案等相关材料。
申请待遇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遗属提供上述资料,其中灵活就业人员、失业人员、退休人员资料递交至各社居委或街道人社所。在职死亡人员由用人单位提交至单位所属地的区社保办事处进行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