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款补缴
灵活就业人员需补缴符合政策规定范围内社会保险费的(当年度补缴除外),应先按照人社、医保部门的规定办理补缴核定手续,再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渠道进行缴费。
缴费方式
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以下渠道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
(一)银行扣款
灵活就业人员与缴费经办银行签订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协议,并于每月20日前将应缴费款足额存入扣款签约银行账户,税务部门原则上每月21日扣款。缴费人应及时关注扣款结果,若未成功扣款的,缴费人可通过税务部门提供的其他渠道自行缴费。扣款时间如有变化,将通过“青岛税务”微信公众号发布,敬请关注。
灵活就业人员可选择以下2种方式进行委托银行扣费协议签订:
1.到经办银行窗口签订委托银行扣费协议。
2.登录青岛市电子税务局进入社会保险费模块签约,具体操作请扫描文末二维码查阅。
如缴费人扣费银行账户信息发生变更,需到经办银行或登录青岛市电子税务局重新签订委托银行扣费协议。
(二)自助缴费
缴费人可通过青岛市电子税务局、“青岛税务”微信公众号、税税通APP(“个人办税”)、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云闪付(“城市服务”)、自助办税缴费终端等方式自助缴费,具体操作请扫描文末二维码查阅。
★如缴费人选择自助办税缴费终端方式缴费的,需先与上述经办银行签订委托扣费协议。
(三)银行缴费
缴费人可持有效身份证件到上述经办银行网点缴纳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其中:交通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同时开通了网上及手机银行办理业务;招商银行、中国银行、青岛银行开通了手机银行办理业务。
(四)服务大厅缴费
缴费人可通过办税服务厅、社保医保大厅的税务窗口、进驻政务审批大厅的综合办税服务厅完成社保费的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