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跨省异地就医报销流程:
1、已办理异地备案、转外就医的参保人员,可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2、未办理异地备案、转外就医,或未直接结算的参保患者,携报销材料至太原市医保中心经办服务大厅医药机构服务科窗口办理报销。
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流程:
一是先备案。参保人员跨省异地就医前,可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或参保地经办机构窗口等线上线下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二是选定点。参保人员完成异地就医备案后,在备案地开通的所有跨省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均可享受住院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服务;门诊就医时,需先了解参保地异地就医管理规定,如果参保地要求参保人员选择一定数量或在指定级别的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就医购药的,按照参保地规定执行。
三是持码卡就医。参保人员在入院登记、出院结算和门诊结算时均需出示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等有效凭证。跨省联网定点医药机构对符合就医地规定门(急)诊、住院患者,提供合理、规范的诊治及医疗费用的直接结算服务。
太原跨省异地就医备案人员类型:
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和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省外常住6个月以上人员。
2.临时外出就医人员:转外就医人员(因医疗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满足病情救治需要转到省外住院治疗的人员)、急诊住院人员(在省外突发急、危、重症住院治疗的人员)、非急未转人员(不属于急、危、重症也未办理转外就医的省外住院人员)。
(注:转外就医人员须到太原市有转诊资格的三甲医院办理转诊后并在医院进行异地就医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