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交警暂未公布具体实施时间,2022年11月22日已发布征集提醒,有意向的电动自行车销售门店可向东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01生产企业备案材料
1、《东莞市电动自行车即买即登记企业备案申请表》(签名并盖章);
2、有效的生产企业营业执照彩色复印件(盖章);
3、《东莞市电动自行车即买即登记生产企业规范经营承诺书》;
4、信用记录证明(在“信用广东”网自主打印信用报告,无违法违规证明版);
5、生产企业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6、生产企业提供符合开通即买即登记权限经销商明细列表。
02经销商备案材料
1、《东莞市电动自行车即买即登记企业备案申请表》;
2、 有效的经销商营业执照彩色复印件;
3、《东莞市电动自行车即买即登记经销商规范经营承诺书》;
4、提供经销商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5、生产企业出具的经销商销售车辆授权证明;
6、经销商信用记录证明(在“信用广东”网自主打印的无违法违规证明版信用报告);
7、经销商企业门面彩色照片打印,企业营业场所的实际地址应与营业执照上注明的住所一致;
8、经销商提供符合开通即买即登记权限销售门店明细列表。
03销售门店备案材料
1、《东莞市电动自行车即买即登记企业备案申请表》;
2、销售门店营业执照彩色复印件(经营范围应含电动自行车销售);
3、销售门店经营者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委托办理的,还需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东莞市电动自行车即买即登记销售门店规范经营承诺书》;
5、销售门店信用记录证明(在“信用广东”网自主打印无违法违规证明版信用报告);
6、拟建查验区场地彩色照片、销售门店门面彩色照片,销售门店经营场所的实际地址应与营业执照上注明的住所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