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流程:
(一)申请造册。根据幼儿园的通知安排,由儿童家长(监护人)凭受助儿童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或以上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向幼儿园提出申请,自愿如实填写《广州市增城区幼儿园保教费补助申请表》。幼儿园造册详细登记申请保教费补助儿童的相关信息。
(二) 审核公示。幼儿园初步审核申请材料后,将符合补助条件的儿童名册报属地教育指导中心;教育指导中心复审后报区教育局主管部门;区教育局主管部门组织由镇街幼教干部和幼儿园园长代表组成的审核小组对资料进行终审,对不符合保教费补助条件的儿童,取消其申请资格。终审后,由各幼儿园将本园保教费补助情况进行公示。
(三)拨付清算
1.资金的拨付。区财政局根据区教育局核准的学前儿童保教费补助数据及时拨付补助资金。保教费补助按学年发放,每学年发放一次,每年7月前发放。
2.资金的清算。补助资金无特殊原因逾期不申报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中途休学、转学、退学而造成补助资金拨付不到位的,由儿童家长(监护人)负责,相关幼儿园要及时做好补助资金的清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