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利率: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利率执行;第二次使用贷款的,为同期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计算利息。
PS:期间如遇法定利率调整,于次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新的利率水平。
最新通知:
自2022年10月1日起,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0.15个百分点,5年期以下(含5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2.75%下调至2.6%,5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由3.25%下调至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即5年以下(含5年)和5年以上利率分别不低于3.025%和3.575%。详见下表。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调整表
贷款期限 | 首套房 | 第二套房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不变 | |
5年以下(含5年) | 2.75% | 2.60% | 3.025% |
5年以上 | 3.25% | 3.10% | 3.575% |
2022年10月1日(含)以后发放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照调整后的新利率执行;
2022年10月1日前已发放未结清的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利率。
扩展资料:
现时在外市缴存的借款人已在几个月前提交过外市的缴存明细凭证,为什么仍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短信通知,要求12月31日前提交外市缴存明细凭证,否则将执行同期商业贷款利率?
如借款人仅提供几个月前的缴存凭证,即近几个月的缴存情况未能提交,将仍有可能出现长期欠缴(连续九个月或累计二十四个月)而执行商业贷款利率的情况。因此,如收到短信,则应及时再次提供缴存凭证,再次提供的缴存凭证只要证实贷款期间未出现连续九个月或累计二十四个月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情况即可,不是一定要求汇缴到最后一个月才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