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关于划定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通告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实现科学精准防控,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决定将新华区部分风险区域进行划定,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将北苑街道钟南路6号院2号楼5单元,翔翼路18号院2号楼3单元,东焦街道中华绿园8号楼3单元,铁路31宿舍13号楼3单元,合作路街道林荫大院1号楼2单元,联盟街道滨华路17号储煤1号楼2单元,天苑街道信和水岸7号楼4单元,西苑街道朝霞街18号公安局宿舍3号楼4单元,共8个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封控措施,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请风险区内的居民朋友严格落实防疫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通告自11月23日0时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新华区关于调整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通告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实现科学精准防控,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和《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有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决定将新华区部分风险区域进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将北苑街道钟南路7号外贸方达宿舍1号楼1单元,北苑小区8号楼1单元,杜北街道东营润佳花园15号楼1单元,杜北小区50号楼3单元,南高基旧村三星街,革新街道新合作场城市广场C座18-20层,石岗街道柏林怡园15号楼1单元、4号楼2单元,天苑街道弘石湾C2区4号楼1单元,由高风险区调整为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其他区域风险等级不变。
请风险区内的居民朋友严格落实防疫要求,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通告自11月22日24时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