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步:清楚自己是否符合条件
具备在四川、重庆、贵州三地内(简称川渝黔)出生未满1周岁的婚生婴儿、父母同民族且至少一方是川渝黔家庭户口户主条件的,可向本市居住地公安户籍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即川渝黔“跨省通办”。
第二步:准备材料
1、父母签字的申请书(必须)
2、《出生医学证明》(必须)
3、父母《结婚证》或者父母离婚手续和直接抚养子女的证明(必须)
4、落户方居民户口簿(必须)
5、婴儿父母民族不同的,还应提供父母共同签署的民族成份填报申请书
6、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出生登记的,还应提供相应亲属关系证明
7、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出生登记的,还应提供能证明父母双方已死亡、户口在学生集体户、是被注销户口的现役军人、在国(境)外取得永久居留权或是外国公民的相应证明
8、在军人部队驻地合法稳定住所落户的,还应提供军人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9、申请川渝黔“跨省通办”的,还应提供居住地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必须)
10、电子签名(必须)
第三步:正式办理
可以选择到实际居住地公安户籍派出所,也可以选择在“警快办”平台全程网办。
“警快办”网上办理方式(需实名登录)
点击进入"警快办”网上办理入口,点击“户政专区”
选择“出生登记”——国内婚生婴儿出生登记即可开始网上办理
第四步:办结收证
川渝黔“跨省通办”的6个工作
温馨提醒:网上申办成功后,相关材料将通过邮政送达您的收件地址,您也可通过警快办查看物流动态。收件后请核对户口登记事项,如发现有误请在15日内向受理单位提出变更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已确认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