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烟台福山区人才公寓配租范围
单位范围
烟台市福山区行政区域内各类机关企事业单位。
人员范围
1.经烟台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
2.在我区全职工作、年龄不超过45周岁、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区无住房的青年人才;
3.已具有我区户籍或持有我区有效期内居住证,并与我区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学年全日制大专以上在校大学生。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人才公寓分配范围之内:
1.本人或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我区有住房或5年内有商品住房交易记录(含因离婚、继承、出售、赠与、房屋征收以及履行债务等原因的房产转移)的;
2.本人或配偶在烟台市行政区域内享受过住房优惠政策,包括福利分房、房改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部队分房、烟台市各级机关干部(职工)分房、集资建房等情况的;
3.本人或配偶已享受或正在享受烟台市人才购房补贴、生活补贴、新就业无房职工住房租赁补贴中的任一补贴政策的;
4.本人因违反烟台市相关人才政策规定被纳入不良信用记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