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汽车年检可以在微信预约吗?附预约方式及流程
预约入口:宁波交警微信公众号
微信预约流程
1、预约本人车辆
通过“浙里办”APP、“宁波交警”微信公众号等入口,即可进入车检便民服务平台的应用首页,首先阅读检验预约须知。
进入之后可看到主要服务功能的快速入口,包括机动车检验预约、我的预约、我的检验、个人中心、委托代办等。
平台仅支持对已绑定车辆进行预约,所以进入平台后,用户首先需要进入个人中心维护车辆信息。
对于首次登陆平台的用户,系统自动获取本人名下车的信息并将车辆信息以列表形式同步至“我的机动车”,并定期刷新名下车信息。
用户还可以通过本界面添加家庭成员的名下车,家庭车辆最多添加5辆,且添加后3个月内不支持删除。添加车辆时需输入号牌号码、号牌种类并进行发动机号后四位的验证,验证通过后车辆添加成功。
完成车辆信息绑定后,用户返回首页并点击 “去预约”按钮后,可进入检验预约模块,在底部弹出框顶部勾选“在用车”,系统将展示已绑定且临近年检期限的车辆信息,选择本次预约的车辆,系统会自动根据号牌号码信息查询车辆的其他基础信息,并自动筛选可向该车辆提供检验服务的检测站。
系统根据用户选择展示全部/可预约的检测站列表,该列表以距离为首选条件,支持在框定的距离内进行智能排序、星级排序和价格排序。点击列表中某一检测站的“详情”按钮,可查看该检测站的详细信息。点击去预约即可选择时间段进行预约检测。
用户选择一个号源后,进入预约信息确认页面,显示检验预约的相关信息让用户核对。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预约”按钮,结束预约流程。
若预约成功的,系统提示“预约成功”告知信息。
预约他人车辆
车主或车辆管理人从宁波交警微信公众号的【机动车检测预约】-【委托代办】。
选择本人/绑定的机动车,填写被委托人信息后提交确定。被委托人登录预约系统,会提示“您有未处理的委托”,点击确定,显示详细的预约信息,核对无误后点击“接受”,完成整个委托业务可为该机动车进行检验预约。
注意
1、即日起,实行汽车年检100%预约模式,未经预约的车辆不予检测,复检车辆不需要预约。
2、可预约一周内的检测业务,支持当天取消预约。
3、用户在激活当前已预约的号源前,不得再次进行预约。
4、迟到30分钟以 上视为爽约,当前预约号作废。
5、若一年内预约取消5次以上,或者爽约3次以上,本年度禁止预约非本人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