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年7月3日
烟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在市区部分道路实施摩托车限行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加强我市旅游城市、文明城市建设,保障观光线路交通畅通,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为广大市民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现将市区部分道路实施摩托车限行管理措施情况通告如下:
一、滨海北路、滨海中路、滨海东路,禁止悬挂军、警号牌以外的各类摩托车通行。
二、凡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2022年7月9日起施行,凡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烟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2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