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人才培关引进激励政策
1.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目录内专业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学历、职称等条件限制。
2.在潼注册纳税参保民营企业新招引人才符合签订3年以上用工合同、在招引企业办理且属首次在渝缴纳社保并满6个月的,经审核认定,引进正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给予企业5万/人一次性“潼行”补助,引进副高级职称(或硕士学位或高级技师或当年年薪收入高干全市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倍)的给予企业2万/人一次性“潼行”补助,引进中级职称(或学士学位或技师)的给予规上企业0.2万规下企业0.1万)/人一次性“潼行”补助,分2次兑现。鼓励企业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招引高层次人才,相关费用可用一次性“潼行”补助资金支付。
3.对在潼注册纳税参保民营企业自主举办并经媒体宣传报道的大中型线下人才招聘会,经审核认定,成功引进学士以上学位(或具有初级职称以上或具有高级工以上的人才或当年年薪收入高于全市就业人员平均工资2倍)5人以上(在招引单位缴纳社保满6个月)的给予2万元/场引才补助。
4.鼓励和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和社会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论坛、沙龙、竞赛等高端人才学术交流活动(经媒体宣传报道)经审核后,给予最高不超过2万元/次活动补贴。
5.支持在潼注册纳税参保民营企业选派专业技术人才参加政府举办或认可的高级研修项目,按实际结业人数给予单位每人次800元继续教育补贴,每个单位每年最高补助5000元。
6.鼓励企业人员取得专业技术职称,对在潼注册纳税企业人员免收职称评审费。
7.遴选专家服务团助力乡村振兴,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开展专家服务基层(企业活动,每个项目给予最高10万元资助。
8.支持专业技术人才开展学术研究和科研工作对收录进SCI、EI的或中科院分区一、二区的论文可给予不超过5万元/篇一次性激励;对在重要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可给予不超过2万元/篇一次性激励。
9.对新设立名(中)医、名师、专家工作室分别按国家级、市级、区级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一次性建设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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