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材料
1、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 广东省居住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山办理)
3、 工作单位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复印件。
4、 提出申请的上月已在中山市缴纳社会保险,并出具在我市的参保证明(派驻中山分支机构,在总部所在地缴纳社会保险,
提供总部所在地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中山分支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且缴纳社会保险累计满三
个月以上(含三个月)。
5、子女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出生证或法律认可的亲子鉴定等)。
6、子女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
加分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