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14+28”健康管理措施:
14+14+28: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居家健康监测+28天跟踪健康监测
对于入境人员,落实“14+14+28”措施。
(1)14天集中隔离期间,于第1、4、7、10、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2)解除集中隔离后,后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于第2、7、14天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3)结束居家健康监测后,28天跟踪健康监测期间,需进行6次核酸检测,即前两周每周第3、7天一次,后两周每周一次。
特别提醒:“14+14+28”的居家健康监测期间,需单人单套单独居住,不满足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将实施集中健康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