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由参保人员按年度缴纳,每年按规定缴纳一次。缴费标准分为12个档次,依次为200元、300元、400元、500元、7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3500元和4000元。
参保人员每年可自主选择任一档次缴费,缴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完全用于向个人发放个人账户养老金。
此外,对45岁以上计生对象在上述补贴的基础上,政府再给予每人每年30元缴费补贴。
残疾人员、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计生困难对象四类人群无需个人缴费,政府代为缴交最低标准的保费(即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