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城关区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申领优待证时间安排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和防范金融风险,城关区实行安全有序、分批分类的方式办理优待证。具体如下:
(一)2022年4月,由城关区管理的优抚对象和无军籍职工(无服役经历的伤残警察、伤残民工、民兵、伤残公务员,无军籍职工不在申领优待证范围)到户籍地或常住地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办理。
(二)2022年5月至7月,城关区户籍的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到户籍地或常住地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办理。
(三)2022年8月至9月,非城关区户籍、在城关区常住的省内户籍的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到常住地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办理。
(四)2022年10月,在城关区常住的省外户籍的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需要申请甘肃省优待证的,到常住地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申请办理,并提供缴纳常住地2年以上基本养老保险或房产证明材料。
申领优待证人员范围
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具体如下:
(一)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二)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三)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是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