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高层次人才租赁补贴政策

地方特产2022-04-09 09:37:29佚名

桂林市高层次人才租赁补贴政策

  桂林市高层次人才租赁补贴

   鼓励自行租赁住房,对全职引进至机关、企事业单位且未在 我市购买家庭住房的人才按以下标准予以租赁补贴,补贴年限不 超过 3 年。

   1.第一类人才 5000 元/人·月;

   2.第二类人才 4000 元/人·月;

   3.第三类人才 3000 元/人·月;

  4.第四类人才 2000 元/人·月;

  5.第五类人才 1000 元/人·月;

  6.第六类人才 500 元/人·月。

  人才公寓

  全职引进至机关、企事业单位且在我市无购房、未曾享受租 赁补贴并服从人才公寓管理规章制度的第一至第六类人才,可申 请入住人才公寓过渡,免租金 1 年(其中,入住公共租赁住房的, 租金参照人才公寓管理规章制度进行减免)。人才公寓管理规章制 度另行制定。 柔性引进至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第一至第六类人才,免租时 间与其在桂林工作时间一致。

本文标签: 人才  公寓  企事业单位  住房  六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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