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助企纾困二十条 降低交通运输成本
➤免征公交和长途客运、轮客渡、出租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政策操作指南
一、享受主体
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纳税人
二、政策内容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三、办理方式
纳税人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按规定填写申报表即可享受优惠。
适用免税政策的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相应栏次。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联系方式: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
➤免征城市公交场站等运营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政策操作指南
一、享受主体
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
二、政策内容
对城市公交站场、道路客运站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运营用地,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该政策目前延续执行至2023年12月31日。
三、办理方式
纳税人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申报时无须再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税务机关在后续核查中发现不符合减免税规定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联系方式: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
➤ETC公路客运班线客车通行费优惠政策操作指南
一、享受主体
每月通行次数在30次(含)以上的ETC公路客运班线客车。
二、政策内容
对每月通行次数在30次(含)以上的ETC公路客运班线客车,给予通行费八五折优惠。
三、办理方式
申请享受。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联系方式:89608643
➤进出南京港相关车辆全市范围内收费站免费通行政策操作指南
一、享受主体
受疫情影响严重的通过G2501高速栖霞收费站、刘村收费站、南京长江三桥收费站、G4011高速镇江西收费站、G25高速六合南主线收费站,以及通过宁马收费站、星甸收费站等收费站进出南京港的持证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以及进出中欧班列尧化门场站集装箱出口装车点和南京港龙潭港区铁路专用线集货点的运输车辆。
二、政策内容
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享受优惠政策的国际标准集装箱运输车辆,持有录入信息的通行费优惠资格,在有效期内按核准线路通过江苏省境内高速、普通公路收费站享受通行费免缴优惠。
三、办理方式
申请车辆采取在交通运输部“优惠通行管理平台”申报的方式即可享受通行费减免优惠。江苏省高速公路联网营运管理中心在后续核查中发现不符合减免优惠规定的,将依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
联系方式:51863006
➤民航业补贴政策操作指南
一、享受主体
(一)在南京市落户的基地航空公司(东航江苏分公司、深航江苏分公司、吉祥航空江苏分公司、中国邮航南京分公司)。
(二)2022年在禄口国际机场运营国际(地区)货运定班航线,且符合南京市国际(地区)航空货运培育发展扶持要求,并签订补贴协议的航线运营主体。
二、政策内容
对落户南京市的基地航司给予防疫补助,对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的国际货运航班优先给予资金支持。
三、办理方式
(一)基地航司向南京禄口机场地区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提出申请,提供2022年防疫相关费用支出明细,由市级财政统筹安排专项资金予以一定补贴。
(二)由符合货运扶持条件的航空运营主体,向南京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提供南京产业链供应链货物关联度等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优先拨付国际航空货运补贴资金。
责任单位:南京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方式:52488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