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认定涿州市第一批犬只狂犬病定点免疫点的通知
根据《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涿州市养犬管理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涿政办发[2020]38号)、《涿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开展全市犬类狂犬病定点免疫点申报工作的通知》(涿农字[2020]86号)等文件要求和精神,经我市各动物诊疗机构自愿申报,市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动物防疫分站进行材料审核和现场验收,认定以下6家动物诊疗机构为涿州市第一批犬只狂犬病定点免疫点,现公布如下,希望广大群众积极配合,做好犬只狂犬病免疫监测工作并及时到公安部门进行犬只登记。
涿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