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理时间。
2021年12月27日至12月31日(每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00),12月31日下午2:00截止。
2.受理地点。
申请家庭到本家庭保障性住房资格所属街道办事处、社区、乡(镇)政府进行意向登记。
3.意向登记的范围和要求
申请家庭可根据此次公布的房源情况,向申请所在地进行意向登记,自愿选择申请登记一个公租房项目,且只能申请承租一套公租房,不允许跨区登记,重复登记,冒名登记,一经登记确认原则上不得再行变更。
意向登记结果由道外区政府通过区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1月4日至1月6日,公示期3天。
4.意向登记申报要件和程序。
由保障性住房资格主申请人办理现场意向登记;主申请人不能到场的,需出具委托书委托他人办理,如果主申请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由所在街道办或社区予以确认代理人身份。
主申请人办理现场意向登记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哈尔滨市保障性住房资格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委托代理人办理现场意向登记时,应携带主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主申请人《哈尔滨市保障性住房资格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受托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主申请人或受托人,需到指定意向登记地点填写《哈尔滨市2021年一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意向登记申请书》,并签字、按手印确认后,交由工作人员进行意向登记。意向登记由登记部门全程录像。
5.其它事项。
《哈尔滨市2021年一般批次公共租赁住房意向登记申请书》及相关复印件材料,由意向登记受理单位存档;保障性住房资格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意向登记,超过规定期限不予受理。
12月31日下午2:00意向登记结束后,各街、镇将本单位意向登记的全部信息汇总打印盖章后,上报区住建局。区住建局将本区全部意向登记信息汇总打印并盖章后,提交给公证处。1月10日数据封存时,如意向登记结果有变化,需提交有住建局盖章的情况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