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杭州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口径
1、职工工资收入按国家统计局规定的工资总额统计口径填报,用人单位须对2021年12月底前已办理参保的所有在职职工的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进行申报。
2、停薪留职人员、外单位借用人员按本单位同类人员工资水平确定;经单位批准的离岗退养人员按本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确定;因病或非因工负伤病假期间的职工和实行哺乳期的女职工按本人工资收入填报。
申报截至时间及缴费基数启用时间将根据浙江省统一规定执行,具体时间请关注官方新闻及公告。申报过程中如有问题,请通过杭州“社保易窗”(微信搜索“杭州社保”公众号)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