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武汉高技能人才落户申请条件
取得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后,在武汉市连续就业创业1年以上的人员,可以申请落户。
【注】
在新城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开发区的,在开发区就业创业落户中心城区的,需自有产权房屋。
二、武汉高技能人才落户申报材料
1.《申报户口登记表(人才落户类)》 (必须)
2.拟落户人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必须)
3.拟落户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必须)
4.高级技工、技师和高级技师等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必须)
5.与职业资格对应的劳动合同、单位缴纳1年以上社保凭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1年以上缴税凭证(合伙人还需提供股权证明材料)(必须)
6.自有房屋权属凭证或租赁房屋合同(有自有房屋的,在自有房屋所在地落户;租赁房屋的,在单位集体户或社区公共户落户)(必须)
7.有符合投靠条件的随迁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业务主体人照片(申请人本人持申报户口登记表自拍照片)(必须)
收费标准:免费
法定时限:12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