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20222年佛山各区积分入学升学报名逐渐开启
1.持本市有效居住证的新市民
2.如有未曾入读公办小学或初中起始年级且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随迁子女,可在其居住地为子女申请小学一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公办学位新生排名,或者登录市积分系统进行网上自助申请。
申请材料:
居民身份证、有效居住证、父(母)子(女)关系证明材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原件及复印件
申请流程: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携带所需材料到所属镇街行政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
(二)审核评分
相关职能部门登陆积分系统对积分材料进行审核评分。
申请人的积分材料经审核未通过、相关部门要求其提供原件当面核实的,申请人应配合提供,否则视为放弃该项积分。
(三)积分汇总
区积分办汇总积分结果,并提供积分查询,新市民可登录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查询个人积分;申请人对积分结果有异议,可在积分结果公开查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镇街积分办提出复核申请。积分复核期内未申请复核的视为认可公示的积分,逾期不予受理复核。
(四)积分公示
在佛山市新市民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佛山市新市民服务信息网、禅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等官方网站进行积分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积分入学:区积分办依据当年新市民积分情况,对积分结果进行统计、排名,并将全区范围内的积分入学分值及排名结果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