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广东省居住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或《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中山办理)
3、工作单位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复印件。
4、提出申请的上月已在中山市缴纳社会保险,并出具在我市的参保证明(派驻中山分支机构,在总部所在地缴纳社会保险,提供总部所在地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中山分支机构的工商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且缴纳社会保险累计满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
5、子女关系证明(户口本、出生证或法律认可的亲子鉴定等)。
6、子女身份证(户口本)。
除此之外,还可以准备加分材料,提高积分。(以下是加分材料,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提交即可,多多益善。)
一、学历材料:
1、学历(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省级以上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
二、职业资格证书或专业技能证书
①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②专业技能证书
1、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取得专业技术资格时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任一辅助材料〔①任职文件原件或复印件;②评审表原件或复印件;③考试登记(发证)表的原件及复印件。〕
三、房产证明
1、房产证、不动产权证、中山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表或《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任一证件)2、住房证明(近一个月,证明要显示房地产的地址)。3、结婚证(计算配偶的份额提供)。
四、公积金缴纳证明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有效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五、人才岗位证明
市科学技术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市公交集团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六、专利证明
1、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专利权人证明书。
七、表彰奖励证明
1、个人获奖证书或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表彰文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八、社会贡献证明
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献血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电子献血证)。
捐献骨髓(造血干细胞)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九、纳税情况证明
①中山市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纳税凭证(以申请人个人名义打印的完税证明或个人所得税清单)。
②从事工商经营活动累计缴纳除个人所得税外的其他税款每满1万元
1、中山市税务机关出具的纳税凭证。2、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3、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个体工商户不用提供)。
十、社会教育证书
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开放大学(原市广播电视大学)颁发认可的社会教育结业证书。
注意:
以上加分材料,只需要自愿选择即可,多多益善;但必备材料是必须要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