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基数
当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基数;高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作为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基数。
缴费比例
工伤保险缴费费率在八类基准费率基础上进行浮动(八类基准费率为0.2%、0.4%、0.7%、0.9%、1.1%、1.3%、1.6%、1.9%,按照行业风险设定),单位缴费,个人不缴费。自2018年5月至2021年4月阶段性下调工伤保险费率,下调幅度为50%。
缴费方式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及时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缴费地址
济南市各区社保局
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大纬二路82号
电话:0531-86045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