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济南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医院级别 | 人员类别 | 起付标准-1万 | 1万-24万 | 24万-44万(大额救助金) |
三级医院(首次住院起付线1000元,第二次住院八折,第三次及以上起付线为0) | 在职人员 | 85% | 88% | 90% |
退休人员 | 88% | 91% | 90% | |
建国前老工人 | 93% | 96% | 90% | |
二级及以下医院(首次住院起付线700元,第二次住院八折,第三次及以上起付线为0) | 在职人员 | 90% | 93% | 90% |
退休人员 | 93% | 96% | 90% | |
建国前老工人 | 98% | 100% | 90% | |
一级医院首次住院起付线400元,第二次住院起付线320元,第三次及以上起付线为0; | ||||
社区医院首次住院起付线200元,第二次住院起付线160元或0元,第三次及以上起付线为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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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以上的报销比例外,如果参保人不幸遭遇大病,自费的部分还是很多的话,还可以进行医保二次报销哦
济南职工医保二次报销
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和门诊规定病种医疗费用,经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大额医疗费救助金按规定支付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1.2万元的部分由统筹基金给予二次支付。
❶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1万元以上(含1万元)、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80%;
❷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 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为90%;
❸个人负担合规医疗费用1万元以下的部分统筹基金不予支付。
㈡济南居民医保住院报销比例
项目 | 少年儿童与 | 成年居民 | ||
成年居民一档 | 二档 | |||
住院待遇 | 三级 | 省(部)级 | 40% | 35% |
市级 | 55% | 50% | ||
二级 | 65% | |||
一级(含社区) | 75% | |||
乡镇卫生院 | 80% | |||
起付线 | 省(部)三级医疗机构1200元、其他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二级医疗机构700元、一级医疗机构400元、乡镇卫生院200元; | |||
最高支付限额 | 20万元(含个人按一定比例负担部分) | |||
普通门诊待遇 | 社区(乡镇卫生院) | 50% | ||
村卫生室 | ||||
起付线 | 无起付线 | |||
最高支付限额 | 350元 | |||
门规待遇 | 起付线 | 200元,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人只负担一次 | ||
报销比例 | 同住院 | |||
生育待遇 | 顺产800元、阴式手术产1000元、剖宫产1900元 | |||
家庭病床待遇 | 同住院(社区、乡镇卫生院) | |||
意外伤害待遇 | 少年儿童因意外伤害发生的门诊急诊医疗费用,在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内累计超过200元以上的部分,由居民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在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含个人按一定比例负担部分)。 | |||
贫困人口待遇 | 1.经鉴定符合居民门诊规定病种条件的,门规医疗时不再负担起付标准;2.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减半,医疗费用每段补偿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年度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50万元;3.对通过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享受医疗护理待遇且鉴定通过的农村贫困失能老年人,可享受每人每月300元的居民医保贫困人口医疗护理补贴;4.对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人员,大病特药不设起付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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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门诊规定病种中肾功能衰竭的透析治疗,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比例,不再区分缴费档次和医疗机构级别,统一为80%(乡镇卫生院为90%)。
和职工医保一样,居民医保也有二次报销,也可以叫做“大病保险政策”,具体的二次报销规定如下:
大病保险政策规定,参保人一个医疗年度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和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门诊规定病种费用,经居民医保补偿后,个人累计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超过1.4万的部分,由居民大病保险给予补偿。
❶济南市2018年度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为1.4万元,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4万元以下的部分不给予补偿。
❷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1.4万元以上(含1.4万元)、1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50%的补偿;
❸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20万元以下的部分给予60%的补偿;
❹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30万元以下的分部给予70%的补偿;
❺30万元以上(含30万元)的部分给予75%的补偿。
❻一个医疗年度内,居民大病保险每人最高给予40万元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