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试行温州市货车通行证“一城通办”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升城市道路货车通行便利,深化推进公安数字化改革,温州市试行货车通行证“一城通办”,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货车跨市本级城区或跨县(市、区)通行且需行经禁限行路线或区域的,通行证实行一次申请、一证通用。“一城通办”包括线上申请和线下申请。
普通货车、商务部门统一标识的冷链车辆、新能源轻型厢式以及封闭式货车、轻型以下货车,兼顾城市加油站供油车、医院用液氧、放射性物资运送车等民生类普通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及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优先落实“一城通办”措施。工程运输车、其他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暂不列入“一城通办”。
二、通行证申请途径
(一)线上办理
可进入“浙里办APP”——机动车通行证应用向市本级或相应县(市、区)提交通行证申请。
办理入口:点击下载浙里办APP
(二)线下办理
尚无法在线上提交申请的,可至以下公安(交警)窗口提交通行证申请:
三、通行证发放时限
对货车临时通行(3天以内有效)申领通行证的,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中长期通行(有效期超过3天)的,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
四、通行证发放形式
审核通过的申请将生成电子通行证并发送短信通知。持电子通行证者,请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服从交警现场指挥,途经沿线及限载路段、桥梁须严格按交通标志规定通行。
本通告自2022年4月1日起开始实行,由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负责解释。监督电话:0577-88300122。
温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