涞水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启动环县界疫情防控临时检查站的公告
根据我县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以及奥密克戎毒株快速传播的特点,为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要求,经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在6个环县界启动疫情防控临时检查站,对来涞返涞车辆和人员按照“逢车必查、逢人测温、验健康码、验行程卡、核查身份、验核酸结果”的要求进行检查检测。现公告如下:
一、路口设置:
112国道二十里铺路段(易县进入涞水方向)、京赞路西洛平路段(易县进入涞水方向)、241省道白蛇港路段(易县进入涞水方向)、108国道南款路段(涞源进入涞水方向)、省道248红卫庄大桥路段(涿鹿进入涞水方向)、省道241大龙门路段(涿鹿进入涞水方向)。
二、查验要求:
1.进入我县域须携带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来自非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查验无异常后放行。
2.对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来自中、高风险地区,或行程码异常的,由卫健部门统一安排在检查站点再进行一次现场核酸检测,采集完成后由卫健部门规范处置,并由本人通过河北健康码“涉疫风险自报”模块登陆身份和去向信息,同时推送信息至目的地所属乡镇(社区)村。
3.对未持有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的人员,一律劝返。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请过往车辆和人员主动配合,由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涞水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