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办理居住证的条件

地方特产2022-04-12 08:20:03佚名

保定办理居住证的条件

  《办法》(第九条)指出“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已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按照公安部规定,暂住人口申领居住证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一是已经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了居住登记,登记时间已满半年

  二是应当在居住地实际连续居住

  三是在居住地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或者连续就读

  (合法稳定就业是指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或者被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等,以及县级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况;

  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保障性住房、租赁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等;

  连续就读是指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注意:流动人员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的街(镇)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申报居住登记。已经申报居住登记的流动人员,应当发给居住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本人申请,可以发给居住证:

  1、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

  2、在居住地就医、探亲、旅游、出差的;

  3、在本市全日制教育机构学习的;

  4、已办理旅馆业住宿登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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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 居住地  稳定  是指  住所  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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