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龙嘉国际机场关于疫情防控封闭管理期间减免停车费用的公告
一、减免时间
2022年3月11日——长春市官方宣布解除管控时间+48小时,在此时间段内免收停车费,超出此时段停车费将按正常收费标准收取。
二、办理方式
1、符合减免条件的旅客,请通过1号人工通道驶离停车场,需要提供本人去程机票、原定且取消的返程机票或实际返程机票等相关凭证,及车辆行驶证、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材料,经现场工作人员核实并拍照留存相关证据后,免收规定停放时段的停车费。对已通过自助缴费方式离场的旅客,请及时拨打停车场服务电话0431-77782073说明情况,补充提供相关凭证后办理退费手续。
2、如长春市解除管控,旅客仍因疫情被留观或隔离的,以社区或医疗机构出具的解除隔离观察证明日期+48小时作为减免停车费延长时段,旅客须提供解除隔离观察证明、本人往返机票等相关凭证,及车辆行驶证、身份证等身份证明材料,经现场工作人员核实并拍照留存相关证据后,免收延期停放时段的停车费。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长春龙嘉国际机场所有,后续如有更新敬请关注机场官方信息。
停车场服务电话:0431-77782073
特此公告。
长春龙嘉国际机场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