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汽车是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组成部分,是城市公共交通的补充,为社会公众提供个性化运输服务。从事出租汽车客运服务的,应当填写《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申请表》,并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参加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
办理条件
1、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2、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3、无暴力犯罪记录;长沙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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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对象+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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